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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来源:督察室 作者:侯娟儿 责任编辑:麦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2/26 17:59: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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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决定于2025年3月3日至3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接访领导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三、接访地点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室。

四、受理范围

1.不服麦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

2.对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反映情况的;

3.反映麦积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

4.反映麦积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

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    

6.其他依法应当由麦积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主动遵守法院安检程序,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2.来访人员应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信访,同时保持接访大厅的安静和环境的整洁;

3.来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不得越级上访,不准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的工作秩序,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未经许可,信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申诉材料等其他相关的信访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和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6.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六、来访预约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月”预约电话:0938—2659040 。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