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感觉很冤枉,明明是为了挣钱,结果钱没挣到,反倒欠了一屁股债!”
吴明系我办理的14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被告,说起这些账,他就有说不完的委屈。
2022年6月起,吴明雇佣王一、李二等14人在麦积区某工地提供劳务,活干完了,钱没拿到。吴明只好在结算后,一一给王一等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具了从2000多元至10000多元数额不等的欠条。后因为吴明迟迟没有付清这些劳务费,王一、李二等 14 人陆续将吴明起诉至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以后,我仔细研读了案卷材料,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清楚明了、标的不大,故决定将这14起纠纷合并审理,以期能及时为农民工化解“薪”愁。但王一等人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不上吴明,案件审理即将陷入僵局。
民事案件的送达在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联系不上被告,找不到人,见不到面,就等于“十八般武艺”毫无用武之地。
怎么办?
本着化解纠纷的目的,我试着以吴明的户籍地址进行了邮寄送达。没几天,通渭县的快递员反馈说吴明家中长期无人,村委会也联系不到他。
怎么办?
我一边联系王一等人看他们是否有其他能联系到吴明的方式,一边通过王一等人提供劳务的项目部看是否能联系到吴明。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多方联系下,吴明找到了!
但吴明认为自己也没有拿到钱,而且活又不是给自己干的,凭什么要自己给钱,故而发出了文首的哀叹。
我对吴明面临的问题十分同情,而王一等人为其提供了劳务也是事实,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欠债还钱确实天经地义。综合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我认为,解决这14起纠纷的关键是让双方能看到彼此的不容易,让王一等人的权益受到保障,也让吴明的委屈能有倾诉的地方。
于是,我约好双方来到法庭进行集中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对吴明的状况进行了了解。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确认了事实经过之后,我“背对背”以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切入点,向吴明释法析理,劝导吴明要换位思考,王一等人提供了劳务,在法律关系上他们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在结算后其也出具了欠条,因而王一等人向其主张劳务费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可依;后“面对面”促双方放下心结,在吴明实际支付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希望王一等人能给吴明一些时间回款,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有法律支持,我心里就踏实多了。”王一等人如是说。
“我给他们付了钱,我的钱,我也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吴明最后说。
就此,14起劳务纠纷得到化解。
办案感悟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我深知,诉讼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关键。我认为,一定要有一颗责任心。懂得倾听,懂得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切实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坚持从双方当事人真正关心、关注的角度将调解贯穿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去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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