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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天水庆丰隆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兆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麦积法院新阳法庭 发布时间:2023/10/27 14:43: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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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甘0503民初3379

罗兆麟

本院受理天水庆丰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新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十七

 

 

承办法官:刘毓   联系电话:1891921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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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