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胜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与被告刘胜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办案法院(庭)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南端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编:741020
承办法官:民二庭 孙炜
承办法官电话:18919215312 0938-265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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