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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办公室 作者:常瑞霞 责任编辑:麦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2/20 15:36: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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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人民法院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单位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依法受理对本院做出的部分决定和裁定的复议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区法院执行工作。

6、管理本区人民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基层人民法庭7个。包括:北道埠人民法庭、社棠人民法庭、三阳川人民法庭、元龙人民法庭、花牛人民法庭、甘泉人民法庭、新阳人民法庭。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4079.5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656.77万元,增长1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9.89万元,其他收入32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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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079.5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586.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4.90万元,增长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977.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0.8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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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6.6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910.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6.90万元,增长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76.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00万元,增长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院机关及基层法庭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168万元。

3、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76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32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6.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下降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68万元,下降10.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32万元,下降2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支出。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94.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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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62.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4.23万元。下降1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4.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786.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431.24平方米,价值4407.1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价值250.0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万1746.38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93.7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493.7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设备采购项目、智慧档案室改造项目等,保障办案装备,提升办公条件,保障单位正常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计划对“办案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其支出范围和支出进度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审判效率。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676.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67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反映法院(包括各专门法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麦积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麦积区人民法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9、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0、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6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3、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4、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5、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66、资本性支出(类)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麦积区人民法院

                                                                                     2023年02月20日

 

附件:1.麦积区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麦积区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表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86.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教育专户核算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70.19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上级补助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83

九、其他收入

322.97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50.8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25.71



二十一、粮油物资事务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909.64

本年支出合计

4,079.53





十、上年结转

169.89

二十九、结转下年


十一、上年结余








收入总计

4,079.53

支出总计

4,079.53


 

表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

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86.67

    经费拨款

3,586.67

九、其他收入

322.97

        本年收入合计

3,909.64











十、上年结转

169.89

    财政性资金结转

169.8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

169.8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转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转


    非财政性资金结转


    教育专户结转


十一、上年结余


    财政性资金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


    非财政性资金结余


        收入合计

4,079.53


 

表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年结转

**

1

2

3

4

总计

4,079.53

2,910.67

998.97

169.89

[204]公共安全支出

3,470.19

2,301.33

998.97

169.89

[20405]法院

3,470.19

2,301.33

998.97

169.89

[2040501]行政运行

2,301.33

2,301.33



[2040504]案件审判

1,154.96


998.97

155.99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

13.90



13.9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83

232.83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0.10

230.10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

12.10

12.1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8.00

218.00



[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

2.73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

2.73



[210]卫生健康支出

150.80

150.80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0.80

150.8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86.38

86.38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64.42

64.42



[221]住房保障支出

225.71

225.71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225.71

225.71



[2210201]住房公积金

225.71

225.71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本年收入

3,586.67

一、本年支出

3,586.6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586.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2,977.33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83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50.8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25.71



(二十一)粮油物资事务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九)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






收  入  总  计

3,586.67

支  出  总  计

3,586.67


 

表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601030]麦积区人民法院

3,586.67

3,586.67

2,910.67

676.00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总计

3,586.67

2,910.67

676.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977.33

2,301.33

676.00

20405

法院

2,977.33

2,301.33

676.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301.33

2,301.33


2040504

案件审判

676.00


676.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83

232.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0.10

230.1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10

12.1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8.00

218.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

2.7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

2.7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0.80

150.8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0.80

150.8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6.38

86.3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4.42

64.4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5.71

225.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5.71

225.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5.71

225.71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总计

2,910.67

2,557.79

352.88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544.30

2,544.30


30101

基本工资

900.46

900.46


30102

津贴补贴

627.56

627.56


30103

奖金

106.02

106.0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8.00

218.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1.75

81.7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4.42

64.42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36

7.36


30113

住房公积金

225.71

225.7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3.02

313.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2.88


352.88

30201

办公费

30.93


30.93

30205

水费

3.33


3.33

30206

电费

25.70


25.70

30207

邮电费

13.30


13.30

30208

取暖费

15.77


15.77

30211

差旅费

41.59


41.59

30213

维修(护)费

10.50


10.50

30216

培训费

6.85


6.85

30217

公务接待费

6.31


6.31

30226

劳务费

45.00


45.00

30228

工会经费

10.89


10.89

30229

福利费

17.49


17.4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


18.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6.42


106.4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80


0.8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49

13.49


30301

离休费

12.10

12.10


30305

生活补助

1.39

1.39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

2

3

4

5

6

7

[601030]麦积区人民法院

94.63


6.31

43.00

45.32


10.00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总计

262.73

177.41

85.32

1

[30201]办公费

43.93

30.93

13.00

2

[30202]印刷费




3

[30205]水费

5.33

3.33

2.00

4

[30206]电费

45.70

25.70

20.00

5

[30207]邮电费

13.30

13.30


6

[30208]取暖费

15.77

15.77


7

[30209]物业管理费




8

[30211]差旅费

43.59

41.59

2.00

9

[30213]维修(护)费

31.50

10.50

21.00

10

[30215]会议费




11

[30218]专用材料费




12

[30229]福利费

17.49

17.49


13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32

18.00

27.32

14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80

0.80


15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

1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表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

1

2

3

4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附件2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麦积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常瑞霞

联系电话

15101952327

单位职能

依据

区委办发(200399

职能概述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依法受理对本院做出的部分决定和裁定的复议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区法院执行工作。6、管理本区人民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重大变化

变化内容


单位基本信息

直属单位包括


内设职能部门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庭()、法警察大队等10个机构。

编制人员数

实有在职人数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编外人数

128

117

117



单位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þ财务管理 þ预算管理 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þ重点工作管理 ¨资产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þ政府采购管理 þ合同管理 þ工程建设管理 ¨档案管理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预算批复数

预算调整数

实际支出数

执行率

年末结转结余

3,586.67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单位收入预算

单位支出预算

上级财政拨款


人员经费

2,669.37

本级财政安排

3,586.67

公用经费

241.30

其他资金


项目经费

676.00

收入预算合计

3,586.67

支出预算合计

3,586.6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部门管理

资金投入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90%

“三公经费”控制率

=90%

结转结余变动率

1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人员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90%

重点工作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目标

民商事案件结案率

=85%

行政案件结案率

=85%

刑事案件结案率

=80%

登记立案率

=80%

当庭宣判率

=80%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受理案件及时性

及时

成本控制情况

预算范围内

部门效果目标

执行标的到位率

=10%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满意

社会影响

违纪违法情况

=0

能力建设

长效管理

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

人力资源建设

人员机制培训完备性

完备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麦积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法庭运维费

一级项目名称

资产运行维护费

二级项目名称

法庭运维费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其它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6.0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0.00

省级财政安排

76.0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2023年度法庭运维经费的投入,确保我院基层人民法庭办案办公的正常开展,更好的执行及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基层法庭运营维护经费,改善基层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提供稳定经费保障,确保基层法庭有一个良好的办案办公条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基层法庭个数

=7

维修维护工作完成率

=90%

质量指标

法庭正常运转保障率

=100%

水电暖服务保障率

=100%

维修维护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水电暖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性

及时

法庭运维及时性

及时

日常维护工作完成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预算控制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审判服务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派出法庭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服务群众对审批工作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麦积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全省法院业务费(本级)

一级项目名称

全省法院业务费

二级项目名称

全省法院业务费(本级)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其它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68.0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0.00

省级财政安排

168.0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2023年度业务费的投入,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办案效率,从而推动本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维护项目数

=6

购置车辆数量

=2

信息化运维服务完成率

=100%

物业管理面积

8723

结案率

=90%

质量指标

维修维护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一审服判息诉率

=90%

信息化运维服务验收合格率

=100%

购置车辆数量验收合格率

=100%

物业管理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维修修护及时性

及时

办案经费支付及时率

=100%

信息化运维工作及时性

及时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情况

定额标准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良好

有效保障审判服务

有效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态秩序

有效维护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程度

=90%

干警满意程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麦积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一级项目名称

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二级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其它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32.0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0.00

省级财政安排

432.00

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根据年度预算,督促各级法院做好年度计划内采购工作,采购的各类办公设备、车辆、信息化设备等均通过验收,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公效率;二是确保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使得全省法院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0%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确保全省各类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4

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结案率

90%

全省法院刑事案件结案率

90%

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结案率

90%

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

85%

购置设备质量验收合格率

=100%

一审服判息诉率

9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项目资金下达及时性

及时

全省法院采购工作完成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标的到位率

=30%

社会效益指标

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5%

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度

=90%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