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依法受理对本院做出的部分决定和裁定的复议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区法院执行工作。
6、管理本区人民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二)基层人民法庭7个,包括:北道埠人民法庭、社棠人民法庭、三阳川人民法庭、元龙人民法庭、花牛人民法庭、甘泉人民法庭、新阳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303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1.7万元,增长8.2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5.6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03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1.7万元,增长8.2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680.5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01.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431.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7.86万元,增长15.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6万元,下降1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117万元。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主要是基层法庭资产运行维护费76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11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6.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0.74万元,增长0.7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增加。本法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3次,人数6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9万元,下降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1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6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支出。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352.2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7万元,增长1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进公务员16人,相对应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3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850.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241.86平方米,价值3840.97万元。部门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价值305.3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3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办案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业务费的支出范围和支出进度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审判效率。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 个,涉及财政支出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604万元; 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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