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老人碰瓷的新闻层出不穷,一茬接着一茬,颇有些无休无止的意味。在这些新闻里,人们重新认识了 “老人”的定义,他们贪图便宜,不讲诚信,他们花样百出,不再和蔼可亲,也不再慈祥可爱。然而在这么多“老人讹人”的新闻里,近日出现了一个 “人讹老人”的反新闻。此事一出,舆论上的反应就像一块寒冰被扔到了滚烫的油锅里,那叫一个噼里啪啦、议论纷纷!
8月24日, 今年67岁的吴阿姨在某超市购物。老人去超市前去过医院,刚刚得知自己身患重症,心情不好。在结账时因为给收银员提供会员号又分了心,所以把放在购物车最下面的三个塑料盆给忘记了。出了超市门口,工作人员把阿姨带到一边,说她故意没结账,要罚4000元。吴阿姨急忙解释,说自己不是故意的,超市的人不干,最终给4000元打了个五折,罚了2000元。阿姨交了罚款之后越想越不对劲,交了罚款不就承认自己是小偷了吗?老人觉得自己太冤枉了,一气之下报了警。在警察的干预下,商场再次做了让步,退了老人1400元,最后只罚了600元。
舆论里几乎没有“老人,你也有今天”的幸灾乐祸,反而是一边倒声援老人。一共一百多块钱的塑料盆,你一超市要罚款4000元,怎么不去抢银行呢?另外,这个罚款没有任何直接依据,超市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还有没有王法呢?再说,老人把小物件都付款了,偷你直径五十多公分的塑料盆子干什么,这严重不合常理啊!
看到这种新闻,我基本上是无话可说的,我想要说的人家都说了,人家没说的我又说不准:比如超市有没有这么罚款的权利?比如警察的做法是否合理?比如老人能否以受到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问题都太专业,我不敢妄说。然而,我终究是想起了“一件小事”来。
《一件小事》是鲁迅先生在1920年创作的短篇小说,收录在小说集《呐喊》里。相比于集字里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药》等名篇,《一件小事》就真的是“一件小事”了,全文一千字左右,故事简单至极。然而,这件小事却让我过目难忘,以至于经常想起它来。
故事讲得是“我”雇了一辆人力车,由于北风刮得猛,车夫也走得快。忽然,车把带着了一个“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的老女人,女人慢慢地倒了。在我看来,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伊只是兜着车把;“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于是,我催促车夫快走,不要被这老人讹上了。可是这个车夫却冒着被讹诈的风险,毫不踟躇地挽着老女人的胳膊去了巡警分驻所。在小说里,车夫不能载我,我却反给了车夫一把铜板。“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就是这件小事,作者进行了深情的讴歌。他写道: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也就是这件小事,我经常想起它来,车夫搀着老女人的胳膊,毫不踟躇地,一步一步地走向一个会对贫穷的自己罚款的行政机构,他满身灰尘的背影,无比高大。看到老人被超市罚款的新闻,我又想起了那个高大的背影,在这个背影的衬托下,新闻里所有的形象都变得无比渺小。我忍不住地想:这么高大的形象,鲁迅先生杜撰的“国民”,什么时候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新闻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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