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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为涉法特困群体撑起蓝天

来源: 作者:立案庭 李惠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10/28 15:48: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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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各类损害、伤害纠纷等呈高发趋势,大量赔偿类案件涌入法院。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少数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及时保护,造成当事人长期缠诉上访,甚至闹访,不但增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更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声誉和形象,同时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在此背景下,麦积区法院党组知难而上,通过多方努力,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先后两次募集救助基金13万余元,救助特困当事人50多人,发放救助基金28411元,为那些最需要救助的特困当事人雪中送炭,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缓冲了当事人与法院、政府的对立情绪,也增进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更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司法救助基金运行一年来,区法院本着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基金作用的原则,将募集的有限的资金都用在了刀刃上。50件司法救助案件演绎了50个爱心故事,让受救助的人们感受到的是人民法院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坚强决心和执法为民的赤诚之心。

20104月,王某诉韩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我院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韩某住所地琥珀乡郭文官村执行,了解到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其妻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亦需常年治疗。后来再执行时被执行人韩某外出且下落不明。而申请执行人王某自伤后丧失劳动能力,急需住院治疗,多次来我院要求执行并申请给予司法救助,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我院给予申请人王某10000元的司法救助基金。201010月受理何某某诉吕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审理中得知原告及其子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我院一次性给予救助基金2200元。201011月,被告人李某运输毒品一案审理时,主办法官发现被告人已是初冬季节却衣衫单薄,寒冷难耐。经了解得知被告人家住湖南,家境贫寒,父母年迈多病,羁押后无人探视,更没有人送衣物。主办法官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申请救助基金500元为被告人购置了过冬的衣物并送到看守所,被告人非常感动,一再表示感谢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20117月,王某与陈某、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该被执行人原系村干部,该借款系为本村架设电路而借,后因行政村合并时账务移交不清致使该款未向申请人归还。执行中被执行人认为该款应由村上承担拒不执行,对立情绪非常严重。加之,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仅有粮食可供执行,如强制执行成本过高且可能激化矛盾,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对申请执行人给予全额救助1050元,至此,该棘手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20119月,李某等五原告诉刘某及某村委会生命权纠纷一案,审理中了解到五原告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生活因受害人死亡而陷入困境,我院一次性救助5000元,以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同时,向五原告住所地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他们纳入民政救助范畴,予以长期救助。……

    近年来,麦积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与和煦。从司法救助第一人到第五十人,司法救助让这些涉法特困对象迈过了暂时的艰难和困境,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涉法特因群体撑起了一片希望的蓝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切实保障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