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清我院女法官及女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方面的基本情况,全面高效地发挥全体女法官及女工作人员半边天的作用,近期,通过问卷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我院女法官及女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及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现实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对今后加强改进女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我院全体女法官及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使每一位女法官及女工作人员在各个方面健康发展,为共和国审判大业再铸辉煌。
一、麦积区人民法院女干部基本情况
麦积区人民法院机关在编干警现有94人,其中女干警31人,占法院干警的总数的33%。女法官20人,占女干警总数的65% ,女工作人员11人,占女干警总数的35%,正科级领导岗位的女干警3人,占全体女干部的 7%,副科级女干部10人,占全体女干部的32%。女法官平均年龄41岁,文化程度均在大学以上,少数民族女法官1人。女干部队伍有以下特点:
一是女干警总体比例偏低。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基于其特殊的工作职能和性质,相对于其他行政部门而言,工作人员男性居多,女性比例偏低,我院在编女干部仅占在编干警总数的 33% 。
二是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自尊意识和上进心都很强烈。女干警担任中层领导干部的比例基本接近于院平均比例,在法院内设各个部门表现出色,承担了法院的大量工作任务,女干警在实际工作当中没有性别上的障碍和自卑感。
三是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多在审判一线工作,工作和思想压力大。我院女干警中青年干部所占比重达百分之八十左右,常年工作在审判一线,在承担工作任务上与男同志毫无差别。正因为女干警既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承担家庭责任,所以,工作岗位选择受到一定的制约,只能选择院机关和城区法庭岗位,因此在职务晋升和政治待遇方面也受到较大限制,一部分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工作多年,成绩显著,但个人政治待遇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同时给后来的年轻女干警带来负面心理压力。
二、近年来女干部在法院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五年以来,麦积区法院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为女干部创造出公平竞争的职业环境。单位在提拔干部时男女平等,注重以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求真务实,为人公道正派为主要标准,极大地激发了女干警的工作热情,一部分女干警脱颖而出,走上中层干部甚至院领导岗位,法院女干部对于自身的职业环境比较满意,工作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几年来,她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首先,女法官耐心细致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努力。当前,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要创建和谐社会,缓解社会矛盾,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个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就是以保持稳定为工作的前提。这就要求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把已经激化的诉讼矛盾缓解下来,通过合理合法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女法官在这些案件中能够发挥自身的性别优势,在调解案件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我院民一庭为例,民一庭在编干警4人,女法官就有三人,平均年龄36周岁,其中一名女法官还分担院总支党务工作。该庭主要承办辖区内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院领导交办的案件。所审理的案件各种矛盾纵横交错,需要审判法官审时度势,细心分析案情,找准矛盾焦点,所有这些工作,女法官做起来,比男法官更有优势。民一庭全体女法官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发挥女法官自身的特长,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说,细致地从恢复案件的原始面目入手,在双方陷入矛盾激化时及时劝导,抓住机会,作双方的思想工作,直至调解成功。民一庭所承办案件虽然大都很棘手,但案件调解撤诉率却很高,这背后耗费了女法官多少心血和精力,是难以用简单的数据统计的。因工作任务完成特别出色,连续 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其次,女法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挽救未成年人,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帮扶工作做的相当出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最令人惋惜、痛心。对于青少年犯罪,历来以教育、挽救为主,通过教育改造,促使其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才。要做好这项工作,女法官比男法官更为用心用情。据相关统计数字显示,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女法官本身是女性,特别是身为人母的女法官,能从母亲的角度感化、挽救犯罪的孩子,令犯罪青少年感受到如同母爱的温暖,从内心悔过,重新作人。我院刑庭在编干警7人,其中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占了5人,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感情细腻,感化、挽救孩子优势,我院专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因工作成绩显著,曾被共青团中央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
三、法院女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第一,审判工作从传统上对女法官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职能在传统上一直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造成了对法院工作中存在这样的普遍认识,即法院工作任务的主要担当者是男性。由于观念上产生了这样错误的认识,男性法官理所当然在工作中更受重视,也得到更多的锻炼、培养和选拔任用的机会,相比之下,女性法官要得到同样的认同度,需要付出成倍的努力,这也是当前女法官普遍面临的问题。
第二,当前形势下,法院审判工作任务艰巨,客观上导致女法官无法兼顾事业与个人生活,从事法官这个职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现实生活中,子女教育问题和传统家务劳动是当前女法官个人生活中的最大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精力,甚至多有力不从心的感叹。近年来,我院辖区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审判任务越来越繁重,而人员缺编严重,工作压力也在逐年增加。对于女法官来说,为了完成审判任务,在八小时之外加班加点翻阅卷宗,撰写法律文书已经司空见惯。此外,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也不同程度影响着女法官的身体健康。我院每年都要组织女干警统一例行体检,检查结果不容乐观,颈椎病等等职业病的患病率很高,亚健康的健康状态同时影响着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绪。
第三,女法官的职业素质和事业进取心有待提高。女法官们在自我认知上以及职业素质上还是存在问题的。从事法官职业,客观上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上的进取心和责任感。但在实践中,有的女法官受社会传统习俗的影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平淡,鲜有进步。有的女法官为家庭所累,在事业和家庭发生矛盾时,不能很好的处理问题,对工作抱着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有的女法官,本身很优秀,但由于是女性,在选拔任用机会上少于男性,个人发展受到限制,不同程度存在颓废情绪。在工作中表现为作风不严不实、得过且过、甘居人后、自由散漫。这些个别不和谐因素,严重影响女法官发挥应有的作用,降低了女法官群体的战斗力。
四、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一,人民法院在法官选拔任用上要切实消除性别偏见,为女法官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就从事法官职业而言,男性与女性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因此,在法官的选拔任用上,应当摈弃性别偏见,把所有法官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坚持量才施用,发挥所长。在法官的选拔、晋升上,坚持用业绩衡量人,只要业绩突出,就应当及时选拔任用,保护女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
第二,不断提升女法官的进取意识和业务能力,让女法官成为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正在不断的司法改革中逐渐走向成熟,女法官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应用政策的能力,提升女法官群体的整体执法水平,塑造良好的女法官职业形象。同时,鼓舞女法官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成为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
第三,不断强化女法官的荣誉意识和职业自豪感,提高女法官敬业精神,更好的为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能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作为一名女法官,能够跻身人才济济、竞争激烈的法官队伍,用自身的审判活动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本身就是一种荣耀。因此,要不断强化女法官的荣誉感和职业自豪感,树立坚定不移的法律信念,树立和鼓舞敬业精神,不断为审判工作注入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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