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2020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依法受理对本院做出的部分决定和裁定的复议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区法院执行工作。 6、管理本区人民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二)基层人民法庭7个,包括:北道埠人民法庭、社棠人民法庭、三阳川人民法庭、元龙人民法庭、花牛人民法庭、甘泉人民法庭、新阳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803.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6.93万元,增长2.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两个一站式服务的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803.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6.93万元,增长2.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增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设备采购项目;二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482.3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1.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2.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3.7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103.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77万元,增长0.9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7万元,增长5.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设备采购项目。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190万元。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基层法庭资产运行维护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5.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4万元,下降9.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减少。本法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3次,人数6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5.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1万元,下降3.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业务培训可实行视频远程培训,相应支出减少。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11.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6.74万元,减少28.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法庭已全部修缮完成。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1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502.3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18.9平方米,价值278.9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价值305.3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484.8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56.79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办案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业务费的支出范围和支出进度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审判效率。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 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 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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