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水市政法系统开展 “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活动 的实施方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于“跨越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理想信念坚定、能力素质全面、作风纪律过硬、人民群众信赖的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市委书记马世忠同志在听取政法工作汇报时要求全市政法干警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贯彻落实马世忠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市委政法委决定,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的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和“机关作风效能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活动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能力素质、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践行执法为民、推进政法工作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全市政法干警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不明确、执法能力不过硬、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端正、管理监督不严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上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绍龄、李景春,纪检组长杨迎勋为副组长的“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市委政法委设立办公室,政治处主任赵东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的开展。 三、主要目标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市政法干警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同肩负的神圣使命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作风纪律更加严明。政法系统各单位内部相关制度更加健全,约束机制更加完善,监督检查更加有力,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全体政法干警自觉形成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能力素质更加过硬。在锻造过硬本领的过程中形成比业务、比服务、比素质的浓厚学习风气,全市广大政法干警基本素质、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 (四)服务群众更加有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五)执法司法更加有力。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管理进一步严格。 四、主要内容 (一)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政法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加强政法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政法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全市政法干警要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肩负的神圣使命结合起来,同脚踏实地的工作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政法事业不断发展进步,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通过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全体政法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警示教育。作风建设的得失直接关系到整个政法队伍建设的水平。作风建设搞不好,就会疏远我们与群众的联系,而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必须牢固树立“作风兴警”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找问题、查漏洞、补疏漏,将作风建设作为一个日常的教育主题,常抓不懈。在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和班子中,树立政治建警、作风兴警的观念,强化教育,监督检查,严肃惩治,着力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群众等方式,征求各类问题、建议,进行对照整改。对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和领导问责。对考核处于末位、工作出现失误、能力素质欠缺的干警,实行离岗集中培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的敬业意识和表率意识,形成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风气,确保全体政法干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真正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县区、政法各部门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反思、带头整改问题,为干警做出表率,保证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整顿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光荣传统教育。为使整个政法队伍在锻造过硬本领的过程中能形成比业务、比服务、比素质的的浓厚学习风气,各县区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本单位、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作用,以先进带后进,营造 “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光荣传统的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警、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当检察官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努力使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继承和发扬追求真理、不怕牺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充分调动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真正做到奖惩严明、以理服人,为锻造过硬队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麦积区检察院刘蕴玉,“感动甘肃、2007十大陇人骄子”秦州区司法助理员王长利,“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的突出代表刘晓军烈士和马卓,“甘肃省十大法制新闻人物”秦州区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许维正等模范典型的学习活动,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研讨会,开辟媒体宣传专栏,开展网络大讨论和“十佳”模范评选表彰,进一步营造学习典型、争做模范、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三)群众观点教育。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广泛开展群众观点教育,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刻认识到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全市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殷切期盼,是每名政法干警的职责所系。长期以来,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政法队伍一直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这得益于我们长期以来坚持的“党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的政法工作根本宗旨,得益于广大政法干警长期以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准则,得益于全市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些政法干警中出现了脱离群众、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问题,在有些基层政法单位和干警中还存在着“等”、“靠”、“庸”、“松”、“懒”、“散”和“人情执法”、“关系执法”、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甚至存在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直接影响了党和群众的密切关系,背离了政法工作服务人民的要求,也给我们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带来了矛盾和隐患。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正确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全体政法干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自觉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共享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五、方法步骤
活动从12月份开始,到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市委政法委将召开会议对全市“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政法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本单位队伍思想和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特色鲜明、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政法机关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传达市上的要求和部署,讲清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基层政法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活动中来。
(二)学习实践阶段(2012年1月至5月)。各县区、政法各部门要围绕“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作风纪律更加严明,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服务群众更加有效,执法司法更加有力”的目标,突出实践特色、岗位特色和行业特色,坚持“重基层、重窗口、重实效”和“弱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能力作风、行为规范、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载体,明确学习内容,并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方式,切实提升学习效果。要把学习实践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通过组织开展“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认真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集中予以解决纠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政法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努力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对照检查阶段(6月至7月)。在深入学习、深化实践的基础上,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采取自查、互查、督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从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执法服务存在的问题中,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四)集中整改阶段(8月至10月)。各县区、政法各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原因,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确保达到“五个更加”的目标。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各县区、政法各部门要按照市上对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总结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由集中教育到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市“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走访群众、调查问卷、民主测评等方式评估活动效果。
(二)合理安排,统筹兼顾。要把活动开展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活动成为促进完成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力抓手,体现在推动全市政法事业大发展、快发展上。把开展活动和“创先争优”、“机关效能作风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活动取得的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切实搞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政法队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法队伍形象发生的新变化,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促进提高。在每个阶段活动结束时,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出小结,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的总结,每名干警都要深刻剖析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根源,要实事求是,不避讳问题,不隐瞒真象,敢于揭短亮丑,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
(五)完善机制,巩固成果。通过活动开展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促进作风和本领转变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本领干事、创业的工作局面。
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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