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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林院长在全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暨司法作风 大检查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作者:研究室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9/10/9 15:38: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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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暨司法作风

大检查会议上的讲话

陈维林

今年6月,省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部署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和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1、明确指导思想。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以“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为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突出司法理念、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个重点,不断深化队伍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适应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真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2、端正司法理念。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及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轮训班上,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成为理论和司法实践讨论的热点。在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上,提出了增强“三个认同”,正确处理了“五个关系”。三个认同,即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必须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五个关系,即一要正确处理从严执法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的统一;二要正确处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实现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三要正确处理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要正确处理司法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关系,实现专门机关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五要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与继承传统的关系,实现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的统一。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基本要求是: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二要坚持能动司法;三要恪守司法职责。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深入体察民情;二是增进群众感情;三是全力保障民生。这已引起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广泛的思考。我们每位法官要深入思考,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1)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法官坚持和实现人民性的活力源泉和思想基础,法官要以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需群众之所需,要把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像解决自己家人的问题一样认真对待。要学会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察百姓的疾苦。这是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推进司法不断进步的必然要求,每位法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司法职业观。在思想上深化、在制度上创新、在作风上养成,在能力上强。

    (2)关于能动司法的问题。王胜俊院长强调“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司法、高效司法、文明司法、能动司法、廉洁司法,从建立在中国国情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来看,在司法工作指导思想上,则应坚持能动司法。能动司法要求人民法院及法官,树立大局意识、国情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履行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转变过去被动中立的司法观念,辩证地把握好能动司法的问题。

(3)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当前,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以及高高在上的旧衙门作风,拉大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损害了法院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建立起人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才能为人民司法事业奠定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最大限度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要让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

与此相适应,要加强司法便民、加强民意沟通、注重民生案件的审理、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司法调解,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司法宗旨,走司法大众化之路。

3、扎实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是2009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端正司法作风,改进法院工作,维护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即:①宗旨意识淡薄和群众观念不强,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拖拉,训斥指责;②特权思想严重,滥用司法职权,随意使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③庭审、执行活动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④司法文书不规范,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明,遗漏裁判事项,校对打印错误;⑤违反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⑥纪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有关规定。即在立案、庭审、调解、文书制作、执行、再审、信访等一线法院和法官和窗口单位工作中常期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下大力气认真解决,围绕重点问题,加大督查力度,不走过场。

二、努力加强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是永恒的课题,常新的命题。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牢固的宗旨意识,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提高领导班子领导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要求,抓好班子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

三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提高人民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技能,重点抓好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能力的提高,注重“驾驭庭审,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四项技能的增强。

四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廉洁问题,解决干警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等问题,大力培养为民意识,务实作风。以坚持“五个严禁”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完善廉政责任制建设,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五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是一种精神追求和作风养成,对干警的思想,行为起着潜移默化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体氛围,建设先进的、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是提升法院干警精神境界,形成良好风气,增强自律意识,培养道德情操的有效途径。

三、抓好区法院几项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重点难点工作。一是解决涉诉涉执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解决或缓解执行难问题,完成清积工作任务;三是完善法院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五是加强审判综合大楼建设。

    2、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4、做好2010年工作的规划。

同志们:形势逼人、时不我待,不进则退,全院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面临的繁重任务,勇敢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以功坚克难,坚韧不拨的精神,以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作风,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